馆内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2017年工作安排

2020-09-04 阅读次数: 栏目:馆内公告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博物馆条例》及《吉林省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场馆建设及文物保护与管理,扩大开放面,全方位推进制度建设,强化旅游资源配置,实现民族特色博物馆不断升级,促进博物馆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二、各项工作安排

(一)文物保护工作

1、多措并举,广泛动员,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基础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配合国家完成文物普查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和文物保护的各项法律宣传学习工作。

二是加强文物保护维修力度,争取到年底,投资140万改造文物库房,不断促进博物馆硬件建设,提升文物的整体管理水平。(此项目正在设计方案、2017年初需经省文化厅审核后拨付专项资金)

2、加强对馆藏文物科学研究工作,整理涉及满族的各种资料,配合主管部门编辑出版《伊通历史文化丛书》;开展馆藏文物研究,编辑出版《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民间文物精品图册》、《伊通满族文化研究汇编》等书籍。继续健全馆藏文物保护机制,加强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文物征集工作

1、文物征集工作。围绕满族发源地“西海女真”资源和各类型展览需求,大力征集涉及满族生活及社会发展所遗存的各类文物,最大限度地抢救文物资源,突显伊通满族文物在区域内所具有的价值。明年将征集一般文物60件左右,珍贵文物10件左右,预计投资50万元。

(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吉林省文物局部署安排,完成我馆全国可移动文物近6000件馆藏文物信息采集、录入、审核、上报及成果编制等工作,并建成完善我馆文物信息数据库和文物信息档案。

(四)景区工作

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做好景区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景区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景区综合管理制度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把伊通满族博物馆打造成为国家级优秀旅游景区,充分利用博物馆文物资源,传播满族灿烂的历史文化,使博物馆成为人们旅游、学习的目的地。积极向旅游部门争取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专项资金,用于景区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景区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游客对景区服务的满意度,为游客提供高品质的文化服务创造条件。

(五)2017年博物馆建设项目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向省文化厅争取资金436万元实施伊通满族博物馆配置内部专业技术设备项目,以提升对馆藏文物的整体保护能力;(省文化厅、财政厅联合发文件,关于使用彩票公益金支持全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配置内部专业技术设备的文件)

2、投资50万元,建设100平方米景区室外厕所一座;(国家4A级景区建设要求,在省旅游局立项,扶持一定的资金)

3、投资35万元,对基本陈列展览进行一次全面提升改造;

4、投资35万元,满族博物馆进行整体亮化处理;

5、投资30万元对安防监控及消防系统进行换代维修;

6、投资10万元打造数字化博物馆。形成三网合一的网络平台,让更多的人通过网络参观满族博物馆;

7、投资10万进行旅游商品开发。增强博物馆自身内涵,不断推动满族文化的品牌效应。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

201611月21日